企业破产后债务的处置方式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》的相关规定,企业破产后债务的处置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:首先,在破产程序开始后,企业的财产不再由债务人自行管理,而是由破产管理人负责清理和分配。其次,所有债权人应按规定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,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。在清算过程中,破产费用、共益债务和用人单位的欠薪等具有优先支付顺序,其余债务则按照法定比例进行分配。具体来说,破产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支付所有债务时,应依照《企业破产法》第三十一条至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进行分配。这一过程确保了债权人权益的公平处理,同时遵循法律程序和原则。法律依据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》第三十一条:破产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支付全部债务时,按照以下顺序清偿:第一顺序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;第二顺序清偿用人单位的欠薪和劳动保障费用;第三顺序清偿其他未满足的债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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